【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炜解读《黄山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
2020年12月5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黄山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清单》的有关内容和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炜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问:制定清单的目的是什么?
李炜: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宽容制度环境,落实稳企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问:请问清单在制定中主要贯彻落实哪些原则?
李炜:包容审慎原则:依据现行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将确实属于情节轻微、依法依规可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化、标准化。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事实为根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未列入本清单,但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
问:请问清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李炜:三项清单共75项,涉及广告、商标、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条码、无证无照、合同、传销、特种设备、食品、工业产品、认证、计量、价格、电子商务、专利、生猪屠宰、农产品等方面,其中不予处罚清单56项,从轻处罚清单11项,减轻处罚清单8项。
问:请问为保障《清单》的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李炜:一是市局层面,加强案件审核工作,严格对照清单进行审核。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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