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105-00203 信息分类: 检查内容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构: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7-27
生效日期: 2021年4月23日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皖市监办函〔2021〕220号 词: 广告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在广告监管领域开展“护苗助老”系列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7 11:01 信息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阅读次数: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我局决定自2021年4月至11月,以“护苗助老”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现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

此次整治行动是市场监管总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专项行动中“聚焦儿童老人用品质量安全,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广告监管领域的具体举措。整治行动坚持“小切口、大实践”,聚焦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和青少年群体普遍关注的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乱象,集中力量开展整治。通过加大相关领域执法力度,严


查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重点案件,实现传统媒体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持续减少、互联网相关广告乱象有效遏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广告市场环境持续净化,为老年人打造更为放心、更为安心、更为舒心的消费环境,守护青少年健康向上的成长空间。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推进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整治行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推进整治行动工作过程中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坚定初心使命,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意识,提升为广告监管开新局的能力水平。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整治行动

(一)加强相关广告监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对辖区内各类媒体媒介发布的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要重点加强对“6.18”“11以及重阳节、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测。要完善与卫生健康、广电、教育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延伸广告监测触角。

(二)做好重点案件查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打击以下广告违法行为:

1.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2.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3.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

4.含有“软色情”内容的教育培训广告;

5.夸大效果以及违背公序良俗、向青少年贩卖“容貌焦虑”的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

6.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三)突出互联网媒介。继续把互联网媒介作为监管重点,在安徽省重点互联网媒介名单(2021)的基础上,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广告经营及发布情况的摸排,及时掌握当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美容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自设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开展监测检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四)加强行政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灵活运用建议、劝告、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地主要医疗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传统媒体、互联网企业和广告设计制作单位的行政指导。要加大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支持各级广告协会发挥作用,鼓励经营者主动整改,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组织,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省局将建立重点线索督办台账,对转交各地查办的案件线索实行跟踪督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线索核查进展,并在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等重要时点报送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深入梳理相关线索,高度重视3.15曝光案件涉及的关联线索,加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全链条监管。要将整治行动与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调度,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

(二)加强联动,发挥合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卫生健康、广电、教育等部门联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共同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要切实落实行刑衔接相关要求,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后,要及时向宣传、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部门通报情况,由其依法追究相关媒体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扩大效果。省局将适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宣传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公布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市场主体。要联合有关部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群体特点,开展消费提示警示,提升老年人、青少年群体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于4月28日前报送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此后每月1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7月28日前反馈中期进展情况,11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省局广告监管处联系。省局联系人:广告监管处李明,联系电话:0551-63356948。

 

附件:1.“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方案

2.“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3.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4.安徽省重点互联网媒介名单(2021)

 

 

                         2021年4月23


附件1

 

“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

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持续减少,变相虚假违法广告明显下降,广告诚信度有效提高,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安全感、信任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广告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部署开展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专项广告监测,加强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加强与广电、卫生健康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二)组织案件查办,形成高压态势。

组织查办重点案件,严打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未经审查或者未按审查文件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突出“6.18”、“双11”、重阳节等重点时段,加强组织调度,组织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三)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合力。

联合宣传、广电等部门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体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后,要及时向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情况,由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案件,由其依法查处涉案医疗机构。

(四)加强行政指导,压实平台责任。

针对监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互联网企业提出要求,组织力量赴互联网企业开展实地指导,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从传统媒体向互联网领域蔓延。

(五)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精心选取,不定期发布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坑害老年人的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防范意识,有效震慑不法市场主体。


附件2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

二、目标任务

努力实现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明显减少,教育培训类广告更加规范,青少年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学习、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广告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部署开展教育培训专项广告监测,加强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检查,及时发现涉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二)加强导向监管,守护心灵健康。

加大对教育培训类广告、教育培训节目映前广告的监管力度,对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广告零容忍,确保教育培训类广告积极正面、健康向上的主基调。

(三)组织案件查办,形成高压态势。

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查办重点案件。严厉查处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重点打击假扮专家、教授,误导学生的虚假违法广告。紧盯重要节点,突出“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点时段,加强监测监管,组织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四)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合力。

联合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发布虚假教育培训广告的打击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后,及时向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通报情况,由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五)加强行政指导,压实平台责任。

针对监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互联网企业提出要求,组织力量赴互联网企业开展实地指导,尤其加强对影响大、用户多的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的行政指导,督促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

(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精心选取,不定期发布虚假违法教育培训类广告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市场主体,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附件3

 

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守护夕阳红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广告监测(条次)

 

 

其中互联网广告监测(条次)

 

 

检查医疗机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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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教育培训机构(家)

—————

 

行政指导、约谈(次)

 

 

查处案件数(件)

 

 

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数(件)

 

 

罚没款(万元)

 

 

其中互联网案件罚没款(万元)

 

 

案件曝光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