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107-0007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5-07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7-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皖市监函〔2021〕172 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7-20 11:15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省局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5 月 7 日

贯彻落实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规范和支持健康发展并重、创新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强化平台经济的监管与服务,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一)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放宽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深化“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覆盖面,支持平台在线亮照,凭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从事商务经营活动。深化“一业一证一码”改革,推动电商企业“证照”事项联动办理,进一步降低电商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 (登记注册局)

(二)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鼓励新业态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实施。指导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开展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树立新业态服务标杆。(标准化处)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三)创新监管方式。出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暂行规定,加大平台经济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完善全省信用类别划分标准,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平台经济相关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持续迭代升级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软件系统,发挥数字化监测预警功能,优化全链条闭环监管。(信用监管处、网络交易监管处按职责落实)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促销活动。(价格监督检查局)

(五)强化网络监管执法。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加强对线上违法行为的监测、识别和排查,做好信息采集和证据固定,严厉查处电子商务经营存在的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聚焦网络交易领域风险压力最大、民生最怨、社会最关注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网络交易监管处、竞争执法局、广告监管处、执法稽查处等按职责落实)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加大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全网最低价”等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刷单炒信、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竞争执法局)

三、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省市县上下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平台属地监管责任。推行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清单制度,指导平台企业制定平台管理规范标准,明确平台在经营者信息核验、亮证亮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通过以消费者名义买样等方式及时发现线上商品质量隐患。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卖食品符合安全要求。(网络交易监管处、产品质量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等按职责落实)

(八)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2021年 6 月 1 日实施),引导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全面做好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网络交易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等按职责落实)

(九)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做好合同使用宣传等工作,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签约、规范履约,避免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网络交易监管处)

(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组织开展电商平台消费体验,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提升行动,着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12315 指挥中心、省消保委秘书处)

四、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十一)发挥安徽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牵头开展“网剑行动”,完善成员单位间信息通报、定期会商、执法协作等合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推动构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平台经济生态体系。(网络交易监管处)

(十二)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投诉举报监督力度,建立举报奖励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网络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营造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舆论环境。(网络交易监管处、12315 指挥中心、办公室、执法稽查处等按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