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111-00028 信息分类: 检查内容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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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11-03 17:02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规范我省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强化技术支撑与把关作用,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技术规范得到有效落实,省局决定开展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四)《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皖政〔2019〕72号)等;

(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001-2004)及其1、2、3号修改单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TSG Z7003-2004)。

二、监督抽查对象

根据随机抽查和重点全覆盖的原则,省局对我省范围内16家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5家“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10家气瓶检验机构、6家安全阀校验机构、4家无损检测机构、4家行业自检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监督抽查方法及重点内容

(一)对于综合性检验机构、行业自检机构,以检查机构落实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政策情况(含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2020-2021年度有关要求)、定期检验报告质量为主,采取检验质量负责人问询、随机抽查考评检验检测报告、查验作业指导书等方式进行。

(二)对于气瓶检验机构、“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安全阀校验机构,以检查机构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超范围检验检测、检验人员能力是否满足检验要求、检验报告质量是否合格等,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考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能力问答等方式进行。

监督抽查要点内容见附件2。

四、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

(一)检查时间:2021年8-10月份。监督抽查工作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遇疫情等突发情况,监督抽查的时间将顺延。

(二)本次监督抽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特检协会”)具体承担。检查专家名单及分组情况由特检协会确定后报省局。

(三)各市局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机构,做好监督抽查准备工作。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应指派专人赴现场监督指导,配合检查专家完成检验报告(或任务)的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公正、有效、顺利进行。

(四)检查组要按照省局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必要时可对一些关键检验项目进行现场验证或对检验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组要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后报省局。

(五)监督抽查工作明确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遵纪守法,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借检查谋取私利,并严格保守被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监督抽查期间,省局将适时派员督导。监督抽查结束后省局将召开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会,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联系人:戴清晨   电话:0551-63356910

附件:1.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质量监督

抽查名单

2.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质量监督

抽查要点内容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

质量监督抽查名单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机构类别

所在地

1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含亳州中心)

综合性

检验机构

(16家)

合肥

2

六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六安

3

阜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阜阳

4

淮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淮南

5

马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马鞍山

6

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芜湖

7

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宣城

8

黄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黄山

9

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淮北

10

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宿州

11

蚌埠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蚌埠

12

滁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滁州

13

合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合肥

14

池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池州

15

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安庆

16

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铜陵

17

安徽鼎弘检测有限公司

“两工地”起重机械

检验机构

(5家)

合肥

18

安徽建宇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马鞍山

19

安徽瑞建检测有限公司

安庆

20

安徽省瑞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阜阳

21

淮南南大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淮南

22

合肥通用无损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无损检测

机构

(4家)

合肥

23

安徽新力电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24

安徽三兴检测有限公司

淮南

25

安徽华夏高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

26

黄山市双平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气瓶检验

机构

(10家)

黄山

27

明光市气瓶检验有限公司

滁州

28

宣城市海川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宣城

29

霍邱县康达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六安

30

淮北市天成车用气瓶安装有限公司

淮北

31

定远县伟诚车用燃气服务有限公司

滁州

32

芜湖市瑞星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有限公司

芜湖

33

池州森大轻工制品有限公司

池州

34

亳州市中鑫车用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亳州

35

黄山市和安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黄山

36

合肥华义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安全阀校验机构

(6家)

合肥

37

宿州市鼎丰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宿州

38

淮北佳平工矿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淮北

39

滁州市海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

40

阜阳市汇众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阜阳

41

宁国泰盛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宣城

42

安庆石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站

行业自检

机构

(4家)

安庆

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压力容器监测站

合肥

44

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

合肥

45

上海金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马鞍山

注:1、合肥9家,滁州4家,阜阳3家,马鞍山3家,安庆3家,淮北3家,淮南3家,宣城3家,宿州2家,芜湖2家,黄山3家,池州2家,六安2家,蚌埠1家,铜陵1家,亳州1家。

附件2

2021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

质量监督抽查要点内容

机构类别

检查数量

重点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方式

系统内综合性检验机构

16

定期

检验

质量

1、电梯和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1、每家机构随机抽取2021年内电梯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至少1份(含原始记录)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2、每家机构随机抽取2021年度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至少1份(含原始记录)

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

3、皖市监办函 〔2021〕342号文件落实情况

3、检查作业指导书和检验报告修订情况。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46条落实情况

4、查阅由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报告

5、上一年度监督检查留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行业自检机构

4

定期

检验

质量

6、已取资质项目的定期检验质量

6、每家机构随机抽取近2年内所取资质项目的定期检验报告至少2份(含原始记录)(如有承压和机电类项目,各取1项中至少1分报告,如仅有承压或机电类,取同一项中至少2份报告

其他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46条落实情况

7、查阅由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报告

气瓶检验

机构

10

资源

条件

8、仪器设备是否检定标定;瓶组是否登记和检验

8、现场查验

9、作业指导书是否符合按新瓶规要求

9、查阅作业指导书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46条落实情况

10、查阅由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报告

检验

质量

11、是否按规定完成水压(气密性)试验

11(12)、每家机构随机抽取近两年内2份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应核查检验人员的试验能力)

12、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资料档案是否齐全

其他

13、上一年度监督检查留下问题的整改情况(如再次被抽查到)

13、查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无损检测

机构

4

检测

质量

13、检查检测质量,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13、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一个具体项目(工程),重点查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14、无损检测免考换证人员在上个持证周期是否存在执业中断情况

14、每家机构随机抽取3人项,于2020年6月-2021年6月申请免考换证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46条落实情况

15、查阅由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报告

“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

5

质保

体系

16、检查其资源条件、人员设备、公司管理等质保体系运转情况

16、按照核准规则的要求核查

17、核查检验报告和项目工程基本信息是否对应致

17、查验检验报告

1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46条落实情况

18、查阅由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报告

安全校验

机构

6

检验

质量

19、安全阀校验真实情况和工作质量(离线校验是否出具虚假报告、在线校验程序是否规范)

19、每家机构随机抽取近3年内3份校验报告

质保

体系

20、检查其资源条件、人员设备、公司管理等质保体系运转情况

20、按照核准规则的要求核查

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46条落实情况

21、查阅由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报告

注:1、检查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重点内容和主要检查方式。

2、被查报告出现严重问题时,应增加抽查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