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黄山日报:我市“真金白银”促进质量提升 首获“中国质量奖”单位奖励100万元
日前,我市出台了《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对大力推进质量奖创建工作和积极推动重点质量项目创新发展的单位予以扶持补助。其中,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单位,我市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若干政策》在推进质量发展工作方面明确规定: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评定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奖励30万元;对获评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在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方面,我市将加强财政、金融、科技创新、税收、人才培养等支持,实行“食安安徽”认证评价奖励支持。对于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证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评价证书的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餐饮安全街区、食品安全小镇,一次性给予创建主体5万元的奖励。
为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建设,对于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我市将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新认定的驰名商标、新获批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新注册成功的集体商标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