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高新区分局:
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探索商标富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7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山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市对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认识,商标品牌指导站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企业打造知名品牌,丰富优质供给,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省“一改两为”大会等要求。商标品牌指导站应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面向企业、产业、基层,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指导和服务。要围绕我市九大兴新产业和“十四五”发展规划,支撑地方政府部门加强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产业集群品牌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的新路径、新机制和新模式。
各地要积极申报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市局将在各地的推荐基础上确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名单。
附: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制度
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制度
第一条 黄山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以下简称“指导站”)是由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各指导站为辖区企业、协会及经营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商标知识产权服务。
第二条 指导站将线上指导和线下服务相结合,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的工作原则,为企业发展商标品牌提供服务。
第三条 指导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指导咨询解答和投诉受理工作,协助企业在辖区外商标维权工作。
(二)每年举办1-2次与商标品牌相关的专题培训班和制作商标宣传资料,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管理水平,可以根据企业需求细化培训方向,增加培训次数。
(三)宣传推广指导站工作情况和成效,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
(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外向联系和沟通,联合多部门力量,建立工作协助机制,共同推进商标品牌建设。
(五)商标规范使用提示。对商标使用、宣传不规范及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市场主体,有针对性指出其不规范的问题,并以不规范使用、宣传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商标侵权、商标抢注行为的发生。
(六)商标维权援助。及时处理企业商标维权问题,企业遇到商标异地维权困难的,由市局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跨区域查处上报侵权违法行为。
第四条 指导站服务制度:
以下服务制度,以“企业自愿、指导站引导鼓励”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指导站选定正规服务机构合作完成。
(一)商标注册辅导服务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向辖区经营者开展商标注册宣传、提出商标注册建议,增强经营商标注册意识,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法律咨询,提醒企业及时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相关手续。
(二)商标运用指导服务。为辖区企业提供商标设计、评估、交易、质押融资等指导服务,增强企业商标运用能力。
(三)商标监测服务制度。根据商户需求,提供对注册商标主营文字商标(中文、英文、数字)的商标监测服务。
(四)品牌增值服务制度。以商标品牌战略为核心,提供“品牌+特许经营”、“商标+专利”、“商标+版权”等专题培训、为重点企业提供品牌增值服务。
(五)商标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与商标注册、品牌培育信息的采集和匹配,建立注册商标数据库、重点企业培育库等。指导企业做好商标使用证据档案管理等,提升企业应对商标纠纷诉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