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203-0008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3-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黄山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若干政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落实的情况说明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3-03 19:59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我局在起草《黄山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若干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公文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一是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根据2021年11月25日市政府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市食安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黄山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二是在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食安办向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市税务局等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期间,收到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建议1条,已采纳。三是对政策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进行评估,对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等进行把关。四是局法规科依法对文件的制定主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过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五是《黄山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若干政策(送审稿)》先后通过市委政法委风险评估、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六是在编制完成后,按照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依法进行公开,并按照要求实施动态管理,配合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