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交通局 :
我单位对市人大程海英代表提出的 《关于取缔“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的建议》(议作建)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老年代步车主要为三轮或四轮低速电动车 (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近年来,我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安排。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执法队伍,召开全市低速电动车销售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强力推进全市低速电动车销售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经营行为。严格低速电动车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产品标准、未获得 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低速电动车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4人次,开展行政约谈2次,督促下架6家,签订承诺书108家。三是强化措施,推进行政指导。对辖区所有销售低速电动车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经过全面排查,我市无三轮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共计216家。同时对经营户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告知商户不得销售、安装遮阳篷,并在门前粘贴醒目告知单,加强安全提示。指导商户签订承诺书,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四是分类监管,及时提醒告诫。我局制定了 《关于规范低速电动四轮车销售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并及时送达各电动四轮车销售者,督促销售者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进货查验,不得虚假宣传,禁止销售违反法律法规的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销售擅自改装车辆和提供非法改装业务。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在不合格车辆销售线索摸排、违法行为认定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联手开展专项治理,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办复类别 : A
联系单位:黄山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 : 0559-2510748
黄山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