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404-00176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11:48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市教育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程铖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视力保护宣传、呵护学生眼睛健康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眼镜制配镜场所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重要阵地,一直以来,持续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定配眼镜省市级联动监督抽查、线上线下近视防控相关产品广告监管等行动。不断加大对眼镜制配场所监管力度,切实推动眼镜制配场所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承诺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眼镜市场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眼镜制配镜计量器具监管。计量器具准确与否直接关系的质量。每年我局都开展眼镜制配镜场所计量器具检查。开展了全市制配镜场所摸底调查,完善计量器具数据库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落实制配镜经营户主体责任,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向广大经营户宣传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相关政策,要求经营户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执行强制检定,

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每年组织开展定配眼镜市级监督抽查。在前期对全市正常营业的眼镜生产销售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今年已下发市级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委托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全市96家眼镜生产销售单位眼镜验配质量开展全覆盖抽查。

三是规范产品广告宣传。 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的虚假违法广告。2024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各类相关经营主体80余户次,发放宣传材料380余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次,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

联系电话:2539754

黄山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