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商务局:
我单位对市人大崔琦琳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是排查到位,建立台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场所逐一排查,彻底摸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底数和经营状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整治到位,规范经营。重点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回收废旧金属的经营者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相关备案证,是否存在回收无合法来源的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容器等法律法规禁止收购的物品等。同时,对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按期检定进行检查,督促负责人主动申报检定,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保证交易的公平性。
三是宣传到位,营造氛围。向广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除此之外,执法人员还现场帮助两家未年报的经营户完成年报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稽查两反局
联系电话:2534932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