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03-00057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医用气体专项检查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1:29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医用气体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近日黄山市局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用气体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集中液态供氧系统、中心负压吸引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系统设备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核查相关设备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合格证明,液态氧供货企业资质、药品批件及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相关设备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制度并逐台建立相关记录。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设备医疗器械属性不了解,相关资质收集不完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局要求医疗机构立即采取加强相关人员法规培训、完善生产企业及设备资质材料档案,建立设备保养、维护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

下一步,黄山市局还将通过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与特种设备监管科室及卫健等部门联合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压实了医疗机构安全用械责任,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