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03-00092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03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市开办养生馆家用二类医疗器械定性问题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18:18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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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服务:来电人反映准备在黄山市开办养生馆,店内有理疗设备,但店内没有诊断和用药资质,其表示理疗设备属于家用二类医疗器械,带有诊治号,并无创伤性和嵌入性,而且设备用于辅助器械辅助客户进行康复训练,别的地方该设备使用是属于地方性社会性活动,现想了解2025年黄山市对于理疗设备的定性。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等法规、规章规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向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向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血压计等1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无需办理经营备案凭证)。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并告知您上述情况。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科,联系电话:0559-2521592。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