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和驻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工作,推进质量强基赋能工程,根据《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和《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办字〔2025〕2号)等政策文件,我办牵头起草了《黄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25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2025年6月30日前,2025年12月31日前,将半年总结,全年总结(电子版)报送至黄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电话:2521377 邮箱:hsscjg2021@163.com
黄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抄送: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黄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2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安徽省重点产业质量强链行动方案》《黄山市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有质量获得感、广大企业有质量提升感,黄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本计划。
一、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一)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1.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全市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事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发展一批优质黄山贡菊示范基地,提升贡菊品质;持续开展茶园全域绿色防控,加快打造全国首个全域茶叶无农残城市;推进山泉流水养鱼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配合开展油茶、竹笋、山核桃、香榧等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抽检工作,积极引导鼓励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自检工作;结合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香榧、油茶、山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抚育管理和精深加工水平,促进绿色富民;推广使用轻基质无纺布容器育苗技术,加大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培育比例,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和林木良种选育力度,提高良种基地林木良种供应能力和水平。(市林业局负责)
4.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加强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进口食品口岸监管。加大稽核查工作力度,及时处置不合格进出口食品。实施出口食品境外检出不合格通报调查,及时通报当地政府。(黄山海关负责)
6.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7.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4号),提升实物消费质量,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提升全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8.加快消费品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打造黄山土特产和绿色食品品牌。打响“田园徽州”“黟品五黑”“歙采缤纷”“黄山礼物”等区域公用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负责)
9.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资源,加强老字号传承保护,壮大老字号人才队伍,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积极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企业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稳增长、促消费的积极作用。(市商务局负责)
10.深化产学研合作。做好2025年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参展、安徽“双创汇”走进黄山等活动。征集、筛选、发布一批科技成果和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需求。选派第二批博士教师到企业担任“质量技术副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11.抓科技创新,鼓励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持续举办产销供需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12.培育企业创新主体。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努力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市科技局负责)
(四)实施工程质量提升工程
13.扎实履行好工程监督服务职责,严格做到程序规范、管控到位、监督有力,持续优化质量报监、监督交底、过程监督、竣工备案、监督档案等全流程管理。坚持管罚结合,组织实施季度质量巡查,突出查问题、督整改严处理。扎实管控预拌混凝土质量,强化质量检测行业监管。全面执行“业主开放日”三个百分百,强化问题通报、社会监督。推进住宅工程常见多发问题防治,探索商品房质量合格证明“码上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14.推动交通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坚持管理和技术的传承与创新,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强化施工质量监管与把控,抓实施工过程中质量巡检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通病防治,大力推进标准化施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5.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以及检测、监测等其他单位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依法应当承担的首要责任、主体责任及相应责任,进一步完善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大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提升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水平,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水利局负责)
(五)深入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
16.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聚焦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会展赛事、医疗康养、民生服务等领域,做强黄山服务业特色品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7.引导创新升级,打造综合运输服务升级版。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提升工程,逐步提升建制村公交化通达比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8.推进旅游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文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合市消防救援局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结合春节、国庆重要节点以及汛期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督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19.推进旅游信用监管和文明旅游。推进旅游领域信用监管,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行程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认定发布失信主体,鼓励诚实守信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曝光违法违规信息;加强信用承诺建设,协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实施“人人都是迎客松”文旅志愿服务行动,以宠客模式服务八方来客,展现黄山市文明旅游新形象。(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20.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建立以游客满意度为导向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落实闭环整改。深入推进“百景提升”行动。推动黄山风景区、黟县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支持齐云山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东黄山国际休闲度假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组织开展“最美丽景点景区”推选活动。支持黄山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2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提升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景区·花满城”三年行动和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工作要求,在建好用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面持续下功夫,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露营营地、古道驿站等设施建设,完善自驾车道、绿道、步道、古道全域四道网络系统。推进场地设施智能化智慧化,推动免低开放的公共体育馆数字化改造,配建质量安全有保障、具备实施运动健身指导等功能的智能室外健身器材。(市体育局负责)
22.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推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丰富群众体育生活。以省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以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为示范,以“快乐健身 运动黄山”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品牌为依托,瞄准重点项目和重点群体,不断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支持各县(区)、乡(镇)、村围绕传统文化、人文习俗、自然资源发展“村乒”“村BA”“村跑”等赛事活动。(市体育局负责)
23.发展壮大赛事经济。围绕黄山体育城市总体定位,构建体育赛事体系。加强对引进和申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研究,积极争取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顶尖赛事。省市联手创意策划一批多元化、极具魅力的赛事IP。推动马拉松、环黄山、长三角绿水青山运动会等自主IP品牌赛事提质升级。发展体育健康服务,助力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运动康养”,发展户外、水上等运动康养业态,大力发展生态、绿色、低碳户外运动。(市体育局负责)
24.全力办好市九运会,全方位展示体育发展新成果。丰富配套活动,充分发挥各区县、各行业的力量,发挥体育明星影响力,因地制宜、精心策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配套活动,组织系列有特色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掀起全民健身活动新热潮,扩大市运会影响力。(市体育局负责)
(六)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5.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持续拓展服务事项和范围,围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新增、迭代推出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市数据资源局负责)
26.拓展智能服务应用场景。加强综合窗口智能助手应用,推进智能申报、智能审批、智能导办、智能咨询等服务。应用AI大模型和视觉算法等技术,助力实现业务咨询精准高效、云上审签、云上办理,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效能。创新开展“政务服务+”增值业务,着力打造定制化、模块化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市数据资源局负责)
27.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状况调查,科学预测国民体质发展趋势。夯实基层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持续体卫融合工作载体建设,推进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市体育局负责)
28.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中职教育产教融合。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市教育局负责)
29.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及时补充教育人才队伍,继续落实教师准入制度。(市教育局负责)
30.提升救助保障水平。科学调整2025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积极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市民政局负责)
31.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提升和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5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市民政局负责)
32.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全市“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督导各地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确保两补精准发放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负责)
33.继续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炼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经验,通报巡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强工作成效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区域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快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医疗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智慧型医院建设,持续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4.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落实重点项目常态化环评调度机制、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指导歙县分局在联动创新区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积极探索相同区域、相同项目类别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切实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35.实施“徽动全球·黄山出海”行动。用足用好省商务厅组织参加的42个境外国际知名展会和广交会、华交会等境内国际展会平台,扩大“拓市抢单”效益,全年推介展会100个以上,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活动不少于150场次。(市商务局负责)
36.发挥黄山屯溪国际机场海关监管场所和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功能,推动黄山口岸国际货运提质增效。(黄山海关、市商务局负责)
二、坚决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八)实施新兴产业质量提升工程
37.抓数字化转型,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数改智转,滚动实施150个以上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完成“机器换人”项目100个以上,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持续开展数字化转型测评,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100户以上。指导企业开展制造强省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申报及示范园区申报。打造一批标杆示范项目,引导一批制造业企业加大数字化改造投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促进降本提质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
38.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快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积极链接和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举办黄山市“迎客松”杯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等双创赛事,推动更多科技人才和优质项目来黄山落地发展。举办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动员组织参加科普赛事,营造尊敬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39.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和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开展培训、宣传、调研,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引导各类主体完善研发管理、规范经费归集,建设研发机构,全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预期增长8%。(市科技局负责)
40.加快5G商用步伐,协调推进5G站点建设。深化产业领域应用。引导企业以“互联网+”赋能生产,推进企业上云,新增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十)深入实施质量强链推进质量强基赋能工程
41.进一步实施质量强链,推进质量强基赋能工程,实施质量强基、公关、跃升和普惠四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2.加快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推进计量智慧化监管,提升计量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实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全程一网通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负责)
43.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建强市质检院、市计量所、市特检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负责)
44.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积极推行标准总监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指导有关单位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标准水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和监督制度;支持企业参与、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45.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开展重点产业质量诊断,组织质量帮扶和会商会诊,解决质量差距问题。会同高校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质量问诊和质量伙伴活动,提升企业现场管理能力和水平,解决质量差距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46.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指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协调多方优势资源与企业对接,联合开展质量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7.发挥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计量检定测试所职能,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解决各类质量问题,构建产业链质优产品矩阵。(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强化全面质量监管
4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主体责任。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条线指导力度,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委派调解成功率;完善落实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质效,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
50.推进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加强文化旅游市场节前、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办理案件,依法公示办案结果;实时发布旅游投诉综述以及旅游消费警示,净化文旅市场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确保全市文旅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负责)
51.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监管,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加大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坚决守住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这条“红线、底线”。(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二)开展品牌培育、传播、保护、利用四大行动
52.持续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和质量强县(区)培育。指导休宁县出台全国质量强县建设培育方案,开展质量强县建设。开展黄山毛峰茶、太平猴魁茶等地理标志产品产地溯源检测技术研究,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3.打造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信誉好的黄山品牌,让无形的品牌资产变成切实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开展第八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支持企业申报2025年皖美品牌。深入开展质量强链、质量强企等活动。持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品牌创建工作。(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三)完善质量全民共治机制
54.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构建新型质量共治格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5.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规范市县(区)分级培训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等制度,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推动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6.强化质量工作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畅通投诉举报维权各种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高效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十四)加强质量制度建设
57.完善质量奖励制度,推动各项质量激励措施落地落实,确保质量提升行动有序开展。(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58.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9.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文件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奖惩,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质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负责)
60.贯彻落实产品许可证制度,积极开展“一企一证”改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61.落实质量强市建设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2.加强质量提升工作的金融保障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推行“皖质贷”,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银行保险机构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密切结合我市银行业保险业实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银行业保险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风险防控的主动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动性,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切实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和满足感,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增长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市人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黄山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3.深化融资需求和供给。以全市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为依托,梳理摸排定期推送各金融机构,提升贷款投放水平。组织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走进区县,围绕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搭建金融资本对接平台,做好融资服务。进一步完善金融顾问制度,督促金融顾问帮助企业和项目制定融资方案,做好融资服务。优化实施市本级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考评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强化结果运用质效,进一步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市财政局、市人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黄山监管分局负责)
64.积极推动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十六)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65.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市教育局负责)
66.深入落实“迎客松英才计划”等相关政策,持续优化黄山人才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7.实施“徽匠”技能培训行动,围绕特色产业积极打造技能培训品牌,不断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8.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9.打造政府质量监管、企业质量管理、社会质量服务等专业队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负责)
70.充分发挥工会和共青团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负责)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
71.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八)规范质量工作考核
72.按照《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考核机制。(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73.强化统计数据监测。坚持定期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重点监测经济发展质量,全面反映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成效;深化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真实反映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成效;优化统计分析服务,针对月度、季度指标运行的特点和趋势,聚焦重点工作主动预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高质量统计服务助力建设质量强市。(市统计局负责)
74.发布《黄山市2024年度质量状况白皮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九)加强宣传动员
75.大力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质量强市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业绩,讲好我市质量品牌故事,推介我市质量品牌,塑造我市质量形象。(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76.深入实施质量文化提升工程,通过开展质量月等系列活动,营造党委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77.把质量强市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2025年基本培训教学计划,深入宣传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等政策文件。(市委党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