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程振朔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部分行业利用冗长繁杂合同条款预设利益 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等行业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根据原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5〕178号)规定,合同示范文本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均提供了合同示范文本库(国家局合同示范文本库地址:https://htsfwb.samr.gov.cn/,省局合同示范文本库地址:https://amr.ah.gov.cn/zwfw/gsht/index.html)供经营者和消费者下载使用。《指导意见》同时规定,合同示范文本供合同当事人自愿参照使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会同住建等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目前,我市已采用住建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监制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要求企业不得擅自增设不公平条款,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加强合同合规性审查,并将合同文本合规性纠纷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二、深入开展房地产等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动。今年2月,市住建局向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规建局、徽州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黟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印发《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违规销售行为排查及处置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中重点排查了是否存在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受理相关合同投诉举报,针对经营者是否存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以及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合同意识。市住建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房屋交易合同常见风险点(如“跳单”条款、贷款失败责任等),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规避不公平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提高辖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意识,树立企业“失信可耻,诚信光荣”的理念,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做好房地产领域合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房屋销售合同行为。一是规范销售资质管理。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严格核实施工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关证件就进行销售的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容积率、可售房源及其销售价格等信息,做到网上销售信息与现场信息一致。二是规范销售行为管理。严格查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营销行为,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网签备案。三是持续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违规合同签订依法采取约谈、暂停网签、信用扣分、公开曝光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移送执法部门查处,持续做好我市房地产领域合同管理工作。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
联系电话:0559-252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