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218号提案的答复
张永盛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电梯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歙县和泰国际城电梯维保、故障应急处理情况
(一)和泰国际城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基本情况。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为歙县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润芝;电梯维保单位为安徽奥联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单鹏飞,已获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许可证,拥有电梯安装(含修理)的资质,证书编号为TS3334816-2027,证书有效期为2023-07-27至2027-07-26。至诚物业已经与奥联机电签订了维保合同,和泰国际城小区的电梯维保由拥有资质的维保公司负责,并非由小区物业公司自行维护保养。
(二)和泰国际城电梯故障处理情况。经了解,电梯困人故障较多的6栋、10栋2单元、12栋、22栋2单元等,导致故障的起因,有设备类的,主接触器积碳造成接触不良,也有外在原因,店面水管漏水,导致底坑积水,排查难,还有洪灾后底坑积水排不尽、走维修资金流程较长、等电梯配件时间较长等。故障发生后,维保单位均及时响应排除故障;其中“电梯故障半个月都修不好”系22栋2单元东台电梯于4月20日发生困人故障后维保单位排查分析故障原因并多次更换配件测试,其中接触器因厂家五一放假导致未能及时发货,待五一假期结束接触器到货后成功排除故障。我局将督促歙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管,要求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提高故障报修、响应及排除时间,常备电梯易损配件,保障居民用梯安全。
二、黄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落实《安徽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电梯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落实“互联网+电梯”智慧监管,黄山市28家电梯维保单位、346名维保作业人员和在用10077台电梯信息全部录入“黄山市电梯信息化监管和应急救援平台”,实现了信息绑定。电梯无纸化维保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了汛期电梯应急救援行动,督导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落实电梯保护要求,加大底坑排水力度、更换维修受损零部件,累计排查恢复受洪灾停用电梯32台,其中恢复运行维修需电梯4台。强化电梯维保管理,去年委托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对我市电梯维保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维保单位平均得分94分,最低分89.5分,确保了电梯维保质量。
一是进一步压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全市1935家电梯使用单位10077台电梯要求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
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共场所在用电梯,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落实74号令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机制。对超期未检的电梯,特别涉及医院、商超、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求必须停用。但针对没有备用电梯,易引发重大社会舆情特点,要求必须由维保单位派技术人员现场监护使用。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我局委托安徽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开展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随机抽取27家维保单位54台电梯,并请行政执法人员全程参与,从整体来看,所有维保人员均持证上岗,能正常按照相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监督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立案查处。
四是全面推进电梯自行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在黄开展电梯检测业务的有7家。每年召开了电梯检测会议,通报了电梯检测质量抽查结果,提出检测质量要求。每季度对全部检测单位已检测电梯进行检测质量抽查,切实保证电梯自行检测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三、下一步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装监检、定期检验、日常使用维护、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等环节的监管。一是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一些小区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要聘请有能力、负责任的维保单位承担维保责任。二是加强电梯维保市场规范化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提升维保质量;对维保质量不能保证的维保单位,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将相关信息通报住建部门。三是继续建好用好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时时掌握电梯困人、故障报修、投诉、咨询等应急事件信息,明确将问题、投诉率较高的电梯纳入此次维修改造更新范围。继续大力推行电梯无纸化维保覆盖率力争达到100%,督促维保单位提高维保质量。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25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