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508-00035 信息分类: 运行情况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8-14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处罚〔2025〕11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荣福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08-14 08:17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处罚〔2025112

 

 

 

黄山市荣福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黄山市荣福堂食品有限公司

913410033942529122

李勇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结合本案实际,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没收葛根粉85罐;

2.没收违法所得1625元;

3.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6625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2

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