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011-0002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专利,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0-29
生效日期: 2020-10-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科技、创新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炜解读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知识产权部分)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0-29 11:28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2020年10月26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政策》的有关内容和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炜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问:请问政策对我市科技创新的有何促进作用?

李炜:此次是对原有《政策》的修订,是顺应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要求,目的是鼓励发明创造,支持科技创新,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既是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政策配套衔接,也是对原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延续。

问:请问政策支持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李炜:支持范围原则上为在本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主体;在本市的高校、科研院所;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在本市的社会个人等。覆盖全市所有的专利权人和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问:请问政策提供了哪些方面的支持?

李炜:鼓励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8000元;自授权当年起,一次性缴满6年年费的发明专利,按照费减后80%缴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PCT申请获得国外专利授权,每件资助2万元(最多资助2个国家授权)。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方面: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获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发明专利净增长达到20件、25件、3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8万元奖励;对年授权发明专利30件、50件及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给予2万元、6万元奖励。推进知识产权运用方面:鼓励引进符合产业政策的相关发明专利,每件给予8000元奖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发明专利质押贷款,对符合地方产业发展的质押贷款,对企业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的贷款贴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胜诉的知识产权人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国内维权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不超过10万元。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处的专利案件和电商领域的侵权判定,结案后给予每件1000元经费补贴。知识产权奖补专项资金由市本级预算安排,所有知识产权项目按50%给予奖补。

问:请问政策可有创新举措?

李炜:一是加入新授权发明专利前6年的年费补贴,要求企业新授权发明专利至少要在我市保存6年不流失;二是加入了发明专利净增长爬坡奖励,激励企业和代理机构提高发明专利申请质量和授权量;三是加入引进发明专利的奖励奖励,希望区县市场监管局可以以此为依据,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发明专利,为考核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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