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3-04-29 ] 至 [ 2023-05-29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黄政办〔2017〕1号)施行已满5年,经市政府同意,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9日。

二、公开方式

《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正文将登载在:黄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huangshan.gov.cn/)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黄山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0号,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hsscjg2021@163.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黄山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0559-252137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金仁鹏。

4、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板块中直接留言。

四、修订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黄山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进一步发挥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办对2017年修订实施的《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成了《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分为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及方法、评审程序、奖励及经费、监督管理和附则8个部分,对我市市政府质量奖的设立目的、组织职责、申报条件、评选标准及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说明。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突出九大新兴产业。鼓励九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申报,以政府奖励引领新兴产业走质量发展之路,对其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不作年限要求。二是扩大了奖励的覆盖面。明确申报组织覆盖九大新兴产业、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各个领域。三是调整奖项设置和奖金。质量奖”名额由每届不超过3个调整为不超过5个;“提名奖”名额由每届不超过3个调整为不超过5个;将提名奖获奖组织奖励人民币3万元提高到5万元。四是明确了再次申报相关要求。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获奖5年内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继续申报;但获得2次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在继续申报时,评审标准要求的评价指标应较最近一次申报有明显提高,否则不予授奖。

特此公告。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9日

附件: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pdf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5-31 15:36

2023年4月29日,我机关就《黄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建议0条。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