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歙县欣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歙县欣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茶,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DBS 34/2607-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4年3月29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山市佛川贡菊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黄山市佛川贡菊有限公司收到报告后开展了产品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歙县欣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茶,霉菌项目不符合DBS 34/2607-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要求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