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市食品生产单位。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祁门县米未茶园茶厂经营的祁门红茶·香螺
(一)抽检基本情况。祁门县米未茶园茶厂经营的祁门红茶·香螺(规格型号:250g/罐、生产日期或购进日期:2024-05-20、质量等级:一级),经抽样检验,草甘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4年7月2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祁门县米未茶园茶厂送达了检验报告,祁门县米未茶园茶厂进行了产品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祁门县米未茶园茶厂经营祁门红茶·香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留存了供货商资质材料,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