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08:22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黄山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山经济开发区李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黄山经济开发区李玉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1030日,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4122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山经济开发区李玉蔬菜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黄山经济开发区李玉蔬菜经营部开展了产品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黄山经济开发区李玉蔬菜经营部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