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08 15:31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市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山市屯溪区傲寒生鲜超市(叶屹)经销的海南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黄山市屯溪区傲寒生鲜超市(叶屹)经销的海南小台芒,购进日期为20250630经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了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农产品快检报告等材料,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