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季必俊解读《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2025年11月24日,黄山、池州、安庆、宣城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指引》的有关内容和精神,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季必俊就该政策进行解读。
问:《指引》的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4〕95号)要求“聚焦本地区传统优势产业或者新兴产业,清单式梳理行业信用风险点,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等要求,制定行业性信用合规管理体系标准,为相关经营主体提供标准流程和规范指导,推动行业导入体系、贯标实施,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成立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专班及课题组的函》,安排黄山市建立制茶产业行业信用合规建设地方性、区域性地方标准。前期,我们开展了标准制定相关工作,形成了《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南》标准草案,并已成功立项,但7月份按照上级要求停止了所有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我们会同池州、安庆、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改为起草《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农产品追溯要求 茶叶》(GB/T 33915)、《茶叶加工良好规范》(GB/T 327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
问:《指引》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2025年7月份以来,在《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南》标准草案的基础上,我局牵头起草了《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19日,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共反馈意见建议6条,均已采纳。
2025年11月24日,我局联合池州、安庆、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问:《指引》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答:《指引》共有5章36条,包括总则:指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界定“信用合规建设”定义,提出企业及从业人员需遵守的核心原则。信用合规建设要求:从多维度细化企业信用合规管理义务与标准,核心内容包括:基本义务、基本信息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文化建设、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商业合作、标签、标识、包装等方面的信用合规具体要求。信用违规风险识别与防控。风险识别:梳理了注册备案、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9类典型风险,明确风险识别方法(实地调研、风险清单等)。风险防控:提出10项防控措施,包括定期风险排查、完善质量管控体系、设立知识产权岗位、分级管理商业伙伴、接受社会监督等,覆盖风险预警、应对全流程。信用修复要求:明确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修复路径,包括可修复的失信信息类型(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申请材料(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等),以及“谁决定、谁修复,谁认定、谁修复”的修复原则,助力企业重塑信用。信用合规评价与改进:指导企业建立自我信用合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审核,结合外部评价优化管理机制,同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实现信用合规管理的持续改进。
问:为落实《指引》,下一步工作如何安排?
答:黄山、池州、宣城、安庆四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茶叶生产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引》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辖区茶叶生产企业开展信用合规建设,依法诚信经营,推动茶叶生产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黄山市市场监管局 信用监管科
咨询电话:0559—2521519(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