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服务+监管”,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关键。为提升辖区整体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街口市监所积极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行动,对部分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生产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做好服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国务院食安委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定实施前,街口所就已开展相关培训,为企服务,指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并给予企业调整期,以期企业能及时按规定落实相关责任。
严格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近日,街口所执法人员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发现辖区部分生产企业仍未建立《食品安全员守则》,未规范填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建立健全,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向相关企业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再次向企业负责人强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仅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更是保障食品安全所需。作为企业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通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方式,将食品安全牢牢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后续,执法人员将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下一步,街口所将把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作为今年重点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规定》落实的指导力度,督促辖区生产企业开展“三类人”任命,抓好“三件事”落实,完善“三本账”记录,并就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培训,多策并举,培管齐下,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强化诚信自律,进一步规范企业全链条风险管理流程,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