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审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04-30 16:0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避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件因逾期未复审导致证件失效的问题,特提示如下:

1.复审期限。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第二十五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请各单位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健全人员台账,务必在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到期前3个月内提醒持证人员申办复审手续。

2. 复审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复审,需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

(3)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

3.复审程序。

各单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管平台”,按流程进行复审,并及时关注复审进度。


4、联系方式和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

联系电话:2330605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