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24时,黄山市水利水电物资公司等513户企业(名单附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以及《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现决定将黄山市水利水电物资公司等513户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黄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