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3 10:11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黄山高新区分局:

《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4〕16号)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执行,《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2024〕19号)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执行,2022年6月2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2〕22号)同时废止。为了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根据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拟就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2〕22号)印发以来未落实资金的奖励,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政策奖励范围内的奖励。具体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质量发展:1.安徽省质量强县每个奖励30万(免申即享,市本级承担);2.安徽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每个奖励15万(免申即享,市本级承担);3.主持制定国际标准(排名前三)、国家标准(排名前三且本市内只奖励排名最前的单位)、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且本市内只奖励排名最前的单位)、全国性团体标准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含长三角区域标准)(排名第一)、省级团体标准和黄山市地方标准(排名第一)的单位,每项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申报,市县(区)两级各承担50%)

(二)“食安安徽”: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证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评价证书的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餐饮安全街区、食品安全小镇,一次性给予创建主体5万元的奖励。(免申即享,税收收益地承担)

(三)餐饮企业认证:对2024年获得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万元、2万元。(申报,市、县(区)两级各承担50%,市直企业由市本级承担)

(四)知识产权:新注册成功的集体商标,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限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报,市、县(区)两级各承担50%)

二、兑现区间范围

质量发展、食安安徽和知识产权兑现2022年6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奖励;餐饮企业认证兑现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奖励。

三、申报兑现方式

(一)市级负责兑现的奖补:由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黄山高新区分局、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简称各区县局)质量股(科)组织申报(免申即享无需申报,但需要填写统计表),市直单位及其二级机构牵头起草的相关标准由市直单位自行申报。2025年1月20日前将统计表(加盖公章)报市市场监管局局质量发展科,并提供相关标准文本或相关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2521377,邮箱:hsscjg2021@163.com。

(二)区县负责兑现的奖补:由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兑现。

(三)有关要求:凡是区县已经100%(达到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奖励上限的)兑现奖金的,市本级不再重复兑现奖金;凡是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部门已经兑现奖金或已经列入兑现范围的,本次不得重复申报。请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防止重复兑现。对重复申报骗取奖金的,将收回奖金并公开曝光。

附件: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拟兑现奖励统计表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拟兑现奖金统计表(区县局盖章)

序号

拟奖励单位

获奖项目

奖励金额

奖励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提供相关标准文本和相关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