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徽州,过安心年│您有一份2026年春节市场监管提示,请查收→
新春佳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职责,集中发布餐饮、药品、烟花爆竹、价格等领域安全提示如下:
2026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对餐饮经营单位的风险提示:
1.选择好食材,全过程控制。
严格把住食品原料进货关,保证食品原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严管甲醇、丙醇等醇基燃料,防止误作白酒饮用。要重点加强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
2.制定预案,避免超接待能力经营。
接待大型聚餐、集中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量力而行,杜绝超经营范围、超负荷供应,并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和相关记录。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应提前做好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
3.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不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管理要严格落实“三专”管理制度。
4.加强应急处置。
餐饮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即按照方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对餐饮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1.选择悬挂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的餐饮店就餐。
2.谨慎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客流量突然集中增多,保障压力加大,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3.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异味,口感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餐饮经营单位提出更换要求。
4.订购半成品餐食后,需及时按照不同食材品种加工要求,做到烧熟煮透后尽快食用。
5.网络订餐要选择证照齐全并公示、外卖平台展示环境良好、评价高、有“食安封签”、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收到餐食时应检查封签、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有破损、外表脏污、菜品有异味及疑似变质的,切勿食用,要立即通过订餐平台联系商家退换。
6.要文明用餐,勤俭节约反浪费,建议按需适量点餐,提倡“光盘”行动。
2026年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6年春节将至,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活动日益增多,食品安全风险相应增大。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现就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遵守申报备案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在举办前3日内,向所在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备案。
二、规范加工操作过程,严守安全关口
1.保证操作场所卫生:农村集体聚餐食品操作场所和食品贮存应选择在场地平整、环境整洁、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地方。
2.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加工制作的厨师及帮厨人员(以下简称“食品从业人员”)应经过身体健康检查,食品加工制作前要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询问、检查,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症状者,不得参与食品加工制作。
3.严格食品采购贮存:禁止采购变质腐败、超过保质期、“三无”食品和来源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和含非法添加剂的食品;禁止采购野生蘑菇、非法捕捞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4.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餐饮具容器应洗净消毒,保持清洁。食品要烧熟煮透;要控制好成品食用时间、温度、饭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隔餐的熟食制品需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应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三、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倡导文明节俭
1.控制规模与风险:合理控制聚餐规模,避免超能力承办。注意就餐场所安全,防范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人员拥挤等风险。
2.加强危险物品管理:醇基燃料应标注“有毒燃料、严禁饮用”警示语,不得与白酒混放。农药、鼠药、兽药等不得存放于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防止误食误用。
3.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如多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举办者或承办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送医救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倡导文明节约用餐:引导按需备餐,减少食物浪费。剩菜剩饭应妥善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请广大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积极配合,主动备案,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电话投诉举报。
2026年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6年春节将至,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掌握药品安全常识,正确选择和科学使用药品,规避消费误区,远离安全风险。
一、若生病或身体不适,应到正规医院就诊,谨遵医嘱。不要轻信以保健食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销售、电话销售等;不要轻信独家秘方、包治、根除等夸大功效宣传的“药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二、请到正规渠道购药。购买药品时应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应当认准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不在集贸市场、街边等非法摊点购买药品。
三、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关注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四、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购买药品时应注意观察药品外包装的相关信息,如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等。使用药品前,应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注意药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禁忌事项。购买的药品要按说明书标识的储存条件保存。
五、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镇静催眠药及降血糖药等药品可能会导致严重不良反应。正处于服药阶段的患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宜饮酒。有些药品尤其是麻醉类、精神类药品,对人的神经系统影响大,影响反应能力和判断力,为了安全,使用这类药品后建议不要驾车。
六、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对药品质量有怀疑的,可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也可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2026年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度过一个放心、舒心、安心的假期,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自觉维护公众利益。
二、严控质量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质量管理规定,保证药品质量。严格落实供货单位资质审核、进货验收、陈列检查、日常养护、销售追溯、不合格产品处理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不得购进和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三、严禁销售假药、劣药,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严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开架销售处方药,严禁经营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严禁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药品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四、严格执行药品广告管理规定,药品广告内容与批准内容必须一致。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处置,严禁过期、失效等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五、强化科普宣传。要切实发挥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作用,加强合理用药咨询指导。要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安全用药、理性消费。
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迎来消费旺季,在严格遵守禁放、限放有关规定的同时,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提示如下:
一、选购安全须知
(一)选择合规销售点。建议消费者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拒绝在无证摊点、不法商贩处购买,不通过微信群、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不通过物流寄递烟花爆竹。
(二)合理选择产品类别。烟花爆竹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分为A、B、C、D四级。应选购个人燃放类产品,即不需加工安装,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级、D级产品。切勿选购标注“专业燃放”的产品。
(三)仔细核查标签标识。选购包装上包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如GB 10631-2013或GB 10631-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2025版标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等基本信息的产品。
(四)注意查看产品外观。应选购产品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和浮药、引火线牢固的产品。
(五)及时索要购买凭证。消费票据是消费维权的直接证据,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索要购买凭证,保存好消费记录。
二、安全使用规范
(一)燃放前,需仔细阅读燃放指引及警示说明,明确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及禁止性条款,坚决杜绝违规燃放行为。
(二)燃放地点禁止选择在禁燃放区内,应优先选择空旷平坦、无遮挡物的区域,远离山林、加油站、供电线路、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点位。
(三)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烟花爆竹未点燃、未爆炸等异常情况,切勿立即上前查看,需等待足够时间确认安全后,再作妥善处置。燃放结束后,务必检查确认火星完全熄灭,清理干净现场残留物方可离开。
2026年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价格行为自律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应节商品和服务。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加强会员管理,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合法诚信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二、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依法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应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提供服务的应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等信息。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采用标价签、价目表、展示板等有效形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欺诈消费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平台经营者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交易。
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以“反向抹零”等方式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酒店、民宿等经营者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加价销售客房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餐饮经营者店内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套菜单”。
各旅游景区景点等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得以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节日期间,对游客停车收费投诉一律先放行、后处理。
四、依法加强价格监管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