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
黄市监撤〔2025〕第03号
黄山市际美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邓**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43050219760412**** )向我局反映其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黄山市际美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对撤销设立登记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1月16日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黄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黄山市司法局,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栋,联系电话:0559-2355282);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被许可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和其他方式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刊载公告,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叶宗杰 联系电话:0559-2539033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中路119号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